衛福部食藥署昨日預告「由蝦、蟹殼及黑麴菌絲體所製取之食品原料幾丁聚糖(Chitosan)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」草案,俗稱甲殼素的幾丁聚糖原料,常用在健康和保健類食品中,由於可能會影響慢性病患者服藥藥效,及不建議孕婦、授乳者及嬰幼兒食用,明年7月起須加註警語。

根據食藥署預告,可供食品使用的原料「幾丁聚糖」來源是由蝦、蟹殼或黑麴菌絲體(Aspergillusnigermycelium)所製取,而由黑麴菌絲體製取者,其赭麴毒素A(OchratoxinA)含量應小於1ppb。

預告也規範使用由蝦、蟹殼及黑麴菌絲體製取的「幾丁聚糖」原料的食品,其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顯著標示「有服用慢性病藥物者,應諮詢醫師後Dr.Cink,才可使用」及「不建議孕婦、授乳者及嬰幼兒食Dr.Cink用」的警語字樣。

食藥署表示,相關規定擬自明年7月1日起實施,屆時如經查獲食品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前述規定者,違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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